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五、需方职责 智能喷射器技术规范
1、合同签订后2天,向供方提供项目设计相关资料(现场安装尺寸、设备基础尺寸等);
2、当设备到达项目安装现场后,由需方负责卸货,且需方根据供方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
3、项目设备安装前3天,通知供方进场指导安装并进行安装技术交底;
六、供方职责
智能喷射器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优良的,可供长期正常安全运行的,并保证所供部件满足合同质量要求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要求。外购厂家及外协件厂家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供方或者其联合制造商有责任严格遵守其质量管理手册对其合同设备进行检验,以确保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尤其是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文本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1、合同签订后5天内,根据需方提供的资料或现场安装位置情况进行设备设计,设计完成后,及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给需方,从合同开始执行后10天内提供以下图纸、文件各5套:
a、设备总装图、基础条件图。
b、详细说明设备的性能以及对土建安装的要求;
c、制造及质量保证措施;
d、电气控制箱一次、二次接线图、安装图、元器件清单等。
e、产品样本。
2、按合同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设计、制造,对本设备系统性能负责;
3、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和规范,并充分结合现场条件,保证项目设备技术先进,严谨可靠,满足工艺、安全、操作、检修、环保、消防等要求;
4、供方负责发货至地点,如需二次倒运需方承担费用,并随机提供以下资料:
a、供方所供所有设备的合格证(含外购件)。
b、电气原理图,主要外购件随机资料。
c、设备发运、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d、需设备运行的技术参数及操作规程;
e、设备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手册;
f、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含外购件),进口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g、安装方法描述;
h、试运转前调试程序及检测要求。
5、供方负责设备的指导安装,并保证安装的技术性、合理性。在接到需方的安装通知后,3天内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及工人到现场进行设备指导安装。
6、进场后,需与需方项目现场工程师进行项目现场施工交底;
7、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供方原因或设备原因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供方承担所有费用。
8、因供方原因而影响整个项目工期,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所有相应费用。
9、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进行调试运行,并对需方和发包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七、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分为二个阶段:设备到场验收、设备性能测试验收。
1、设备到场验收
(1). 设备到场验收组织:设备到场后,需方根据供方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并根据技术合同文件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验;
(2). 设备到场验收内容:设备外观无损伤、磕碰;设备有完整的标牌,且清晰易见;设备数量、材质、规格参数符合技术协议或合同约定要求。
(3). 验收文件:设备到场后,由需方提供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设备到场验收记录。如验收不合格,供方需对设备进行修复、补充及完善。
(4). 其他约定:如需方在提供验收不合格通知单之后7天内,供方不进行回复或对设备进行修复、补充及完善,需方对设备进行退货或其它处理,产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设备性能验收
(1)设备安装结束后,设备需通过连续3次带负荷运行试机正常后,供方才能申请需方对设备进行整体验收。(所有验收相关数据、文件需经项目现场人员签字确认,才能做为验收依据)
验收方法: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观察及监测:
系统全自动运行,达到设计要求的智能喷射搅拌要求;系统运行正常;
保证设备达到设计要求的喷射效果;
1)、泵和电机都应在制造厂进行性能测试,提供相关标准出厂的测试报告。
2)、带负荷运行,流量扬程达到约定值,正常稳定运行30天,且无泄漏和腐蚀情况,以证明设备符合技术要求。
(2)验收文件:验收范围为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性能保证值验收合格文件。
(3)如果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供方将整改达到合同要求的技术指标。
八、质量保证
1、质保期:以合同为准;
2、设计、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所设计、制造的产品保证*符合相关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并附有完善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3、产品的发运、质量控制*按相关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并有相应的防潮防水防冲击力等防护措施(出口设备按出口设备包装要求进行装箱)。
4、供方所供产品设备,在保修期内,供方对所供设备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在保修期外,供方将为用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将始终贯彻相应合同、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
6、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的,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运行消耗低,并保证系统能够安全、稳定、长期运行,按需方设计的材质要求和工艺指标制作。设备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
九、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供方接到需方反应质量问题的通知,保证在8小时内电话或邮件答复,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质保期内若供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或描述有指导性错误,使得设备在安装、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损失,供方应尽快免费修复或更换与技术合同相符的同等质量设备,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由供方承担,同时质保期应相应顺延。
2、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设备质量问题,需方可要求供方上门维修或将需维修的零部件发送供方厂内维修,因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如供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征得供方同意的前提下,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供方将继续提供服务,服务费用另行协商。因用户原因造成设备破损不在保修范围内
3、保证设备安装后满足用户设计要求。
十、其它
1、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资料和图纸等复印件分发给和本工程有关的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2、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执壹份。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